【牢獄真的能解決問題嗎?】
菸毒犯需要送去醫院,而我們把他送進監獄
作者:吳佳諺
犯罪的人應該被當做被懲罰的壞人,還是需要幫助的病人?主流的臺灣社會輿論仍然對受刑人與更生人抱持不友善的態度,這些因素又會以甚麼形式壓迫他們的生存?這樣對社會的治安是有幫助的嗎?問題已經產生的時候,在第一線的人員是如何保護與協助這些人回歸社會?社會大眾應該持甚麼態度去面對罪犯深陷的惡性循環?
6%的罪犯犯下51%的罪刑,那94%該怎麼對待呢?
菸毒犯需要送去醫院,而我們把他送進監獄
作者:吳佳諺
犯罪的人應該被當做被懲罰的壞人,還是需要幫助的病人?主流的臺灣社會輿論仍然對受刑人與更生人抱持不友善的態度,這些因素又會以甚麼形式壓迫他們的生存?這樣對社會的治安是有幫助的嗎?問題已經產生的時候,在第一線的人員是如何保護與協助這些人回歸社會?社會大眾應該持甚麼態度去面對罪犯深陷的惡性循環?
6%的罪犯犯下51%的罪刑,那94%該怎麼對待呢?
抓犯人進監獄,合理?
「矯正署應該改名懲罰署,裡面都在做高勞力低智商的工作,像做牙籤這種事,外面早已由機器代工,受刑人只是人形廢物,還因工作受傷害,手指變形,出來還被歧視,找不到工作,只好繼續偷拐搶騙,監所就是這種(廉價)的加工廠,才會有大寮監獄事件,因為裡面是沒有未來,沒有尊嚴的世界,但他們的訴求石沈大海。我犯錯應受懲罰,可能過幾個月就被槍斃,但那些沒被判死刑的人,怎麼辦?」
這是鄭捷於2016年4月7日於最高法院所做的3點聲明其中之一,雖然他犯下的罪行令人髮指,但不以人廢言,這份聲明很值得深思。目前獄政體系的思考方式仍然是以應報理論為主,這表示監獄和社會認為他們都是壞人,應該懲罰,以彰顯正義。當有人觸犯法律並且犯罪時,我們就應該把罪犯關進監獄,而且要關久一點,以免他出來作亂。如果他出來之後又再犯罪,那就撤銷他的假釋,讓他回去蹲苦牢,而且這次要蹲得更久,蹲到他怕,不怕就多蹲幾次,讓他不敢再犯。聽起來很合理,這也是目前主流的想法。但是這樣真的能解決問題嗎?
監獄反而是阻礙?
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的教授鄧煌發回憶幾個案例:「我訪談過好幾個例子,他們不是壞,背後都有一段故事。像我記得有一個四十幾歲的人,國三那年的三月出去打工,父母支持他,畢竟貼補家用是好事。打工一陣子有了點閒錢,就像普通的年輕人一樣花點錢放鬆自己,老闆在那時拿出了K他命。後來進去了,工作跟學業都被迫中斷,出來很難找到工作,難得找到又不了了之,結果進進出出,到現在三十幾年,很難回去了。」外人看上去似乎認為是毒品毀了他的一生,並告誡身邊的人不要碰毒品,但教授認為,是那一段監獄的經歷中斷了他原本的生活。
監獄是甚麼樣的狀況?以台南監獄為例,8坪左右的空間要供給10到12個人生活起居,一個人大概0.7坪,這不是對身心有益的面積。要待多久?除了禮拜一到五有八小時作業時間,其他時間都在那裡,只有木板、水泥、一台電扇。工作內容是紙袋加工或是做蛋捲,現在早就被自動化取代的工作。接近假釋的人好一點可以上陶藝班或廚藝班,極少數的人有監外自主作業的機會,到工廠上班,但資方要讓受刑人進到工廠,下班時間要回監獄又不能讓他加班,願意配合的不多。
出獄以後,惡意重重
鄧煌發進一步討論這些犯罪背後的原因,多是在家庭教育中發生問題,小孩子的問題從小被家庭和教育體系忽略,長大後犯罪了,被關進監獄,從此中斷工作和求學生涯,再貼上歧視標籤。如果家庭和社會沒有適時提供援助,他們會陷入一而再再而三的惡性循環,這是家庭教育、獄政體系和社會福利制度都出現問題所導致的結果。目前的主流社會就是採古典刑罰理論,犯罪的人就是壞人,應該要懲罰,殊不知懲罰之後衍生更多問題。目前的社會,正在運行巨大的惡性循環。更生保護會台南分會的主任莊淳霖也提出現在面臨的困境:「更生人在回歸社會時很容易陷入困境,因為大家對他的理解就是做壞事的人,你不知道他是改過向善了還是沒改,社會不敢接納他。」
鄧煌發再討論背後的歷史因素,提到我們臺灣受美國的影響很深,當然歷史是客觀的,美國到現在仍然採取應報理論。數據也是客觀的,在美國,每十萬人有760人在監獄裡,臺灣有277人,芬蘭僅有64人(註二)。從排名上可以觀察到社會福利制度完善的國家確實擁有較低的監禁率,不時也有媒體讚嘆國外監獄生活品質多好,甚至犯人太少了要把監獄關掉的新聞,不過在這裡似乎可以看出關聯性。至於加拿大或其他歐美國家是如何對待菸毒犯的時候,他一語道破:「國外都把煙毒犯送去醫院,我們卻把他送進監獄。」
解方難找
對於目前社會對於受刑人和更生人的仇恨與歧視,鄧煌發和莊淳霖對於解決辦法都沒有很大的信心,鄧煌發認為要解決這個問題,真的很困難。現在大眾跟政府都喜歡立竿見影的政策,所以把罪犯關進去就解決了,但是要真的解決這個問題,必須要從社會福利和家庭教育的方面下手,這不是短時間內可以看到效果的東西。不過也不是完全沒辦法,莊淳霖提出一個觀點:「我們保護他們、協助他們,避免他們出獄之後的生活無以為繼,又繼續偷拐搶騙,對社會和他個人都是再一次傷害。所以我們做的事從另一種角度來看,就是在保護大眾不受犯罪侵擾。」
「不過最重要的還是大眾的觀感要改變,」鄧煌發說到:「他們是可憐的人,不是可惡的人。」
註一:鄭捷生死辯發表3點聲明 再次道歉並批矯正署
註二:各國監禁率列表
「矯正署應該改名懲罰署,裡面都在做高勞力低智商的工作,像做牙籤這種事,外面早已由機器代工,受刑人只是人形廢物,還因工作受傷害,手指變形,出來還被歧視,找不到工作,只好繼續偷拐搶騙,監所就是這種(廉價)的加工廠,才會有大寮監獄事件,因為裡面是沒有未來,沒有尊嚴的世界,但他們的訴求石沈大海。我犯錯應受懲罰,可能過幾個月就被槍斃,但那些沒被判死刑的人,怎麼辦?」
這是鄭捷於2016年4月7日於最高法院所做的3點聲明其中之一,雖然他犯下的罪行令人髮指,但不以人廢言,這份聲明很值得深思。目前獄政體系的思考方式仍然是以應報理論為主,這表示監獄和社會認為他們都是壞人,應該懲罰,以彰顯正義。當有人觸犯法律並且犯罪時,我們就應該把罪犯關進監獄,而且要關久一點,以免他出來作亂。如果他出來之後又再犯罪,那就撤銷他的假釋,讓他回去蹲苦牢,而且這次要蹲得更久,蹲到他怕,不怕就多蹲幾次,讓他不敢再犯。聽起來很合理,這也是目前主流的想法。但是這樣真的能解決問題嗎?
監獄反而是阻礙?
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的教授鄧煌發回憶幾個案例:「我訪談過好幾個例子,他們不是壞,背後都有一段故事。像我記得有一個四十幾歲的人,國三那年的三月出去打工,父母支持他,畢竟貼補家用是好事。打工一陣子有了點閒錢,就像普通的年輕人一樣花點錢放鬆自己,老闆在那時拿出了K他命。後來進去了,工作跟學業都被迫中斷,出來很難找到工作,難得找到又不了了之,結果進進出出,到現在三十幾年,很難回去了。」外人看上去似乎認為是毒品毀了他的一生,並告誡身邊的人不要碰毒品,但教授認為,是那一段監獄的經歷中斷了他原本的生活。
監獄是甚麼樣的狀況?以台南監獄為例,8坪左右的空間要供給10到12個人生活起居,一個人大概0.7坪,這不是對身心有益的面積。要待多久?除了禮拜一到五有八小時作業時間,其他時間都在那裡,只有木板、水泥、一台電扇。工作內容是紙袋加工或是做蛋捲,現在早就被自動化取代的工作。接近假釋的人好一點可以上陶藝班或廚藝班,極少數的人有監外自主作業的機會,到工廠上班,但資方要讓受刑人進到工廠,下班時間要回監獄又不能讓他加班,願意配合的不多。
出獄以後,惡意重重
鄧煌發進一步討論這些犯罪背後的原因,多是在家庭教育中發生問題,小孩子的問題從小被家庭和教育體系忽略,長大後犯罪了,被關進監獄,從此中斷工作和求學生涯,再貼上歧視標籤。如果家庭和社會沒有適時提供援助,他們會陷入一而再再而三的惡性循環,這是家庭教育、獄政體系和社會福利制度都出現問題所導致的結果。目前的主流社會就是採古典刑罰理論,犯罪的人就是壞人,應該要懲罰,殊不知懲罰之後衍生更多問題。目前的社會,正在運行巨大的惡性循環。更生保護會台南分會的主任莊淳霖也提出現在面臨的困境:「更生人在回歸社會時很容易陷入困境,因為大家對他的理解就是做壞事的人,你不知道他是改過向善了還是沒改,社會不敢接納他。」
鄧煌發再討論背後的歷史因素,提到我們臺灣受美國的影響很深,當然歷史是客觀的,美國到現在仍然採取應報理論。數據也是客觀的,在美國,每十萬人有760人在監獄裡,臺灣有277人,芬蘭僅有64人(註二)。從排名上可以觀察到社會福利制度完善的國家確實擁有較低的監禁率,不時也有媒體讚嘆國外監獄生活品質多好,甚至犯人太少了要把監獄關掉的新聞,不過在這裡似乎可以看出關聯性。至於加拿大或其他歐美國家是如何對待菸毒犯的時候,他一語道破:「國外都把煙毒犯送去醫院,我們卻把他送進監獄。」
解方難找
對於目前社會對於受刑人和更生人的仇恨與歧視,鄧煌發和莊淳霖對於解決辦法都沒有很大的信心,鄧煌發認為要解決這個問題,真的很困難。現在大眾跟政府都喜歡立竿見影的政策,所以把罪犯關進去就解決了,但是要真的解決這個問題,必須要從社會福利和家庭教育的方面下手,這不是短時間內可以看到效果的東西。不過也不是完全沒辦法,莊淳霖提出一個觀點:「我們保護他們、協助他們,避免他們出獄之後的生活無以為繼,又繼續偷拐搶騙,對社會和他個人都是再一次傷害。所以我們做的事從另一種角度來看,就是在保護大眾不受犯罪侵擾。」
「不過最重要的還是大眾的觀感要改變,」鄧煌發說到:「他們是可憐的人,不是可惡的人。」
註一:鄭捷生死辯發表3點聲明 再次道歉並批矯正署
註二:各國監禁率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