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文創園區系列報導
揭開臺南文創園區歷史面紗—「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台南出張所」
作者:許致勛
台南文創園區於2015年6月12日開幕,揭開了原總督府台南出張所的歷史面紗。而在這個「文創」氾濫的時代,台南文創園區現況及未來發展,這個園區對台南的文創產業又具有什麼樣的特殊性或標的性?
台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於2015年6月11日正式開幕營運。同時也揭開位在園區中超過一甲子年歲「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台南出張所」的歷史面紗,而所有的故事要從1895年的那一天後說起。
日治時期專賣緣起
清國於甲午戰爭戰敗後,簽訂馬關條約,將臺灣割讓給日本。日本治臺之初,臺灣的財政多仰賴日本本國補助。因此當時的殖民地—臺灣,對殖民母國而言是財政方面的一大負擔。為了證明其治理殖民地的能力並擺脫不斷耗損的財收,力求臺灣能在經濟與財政方面脫離日本本國的援助。第四任台灣總督兒玉源太郎的統治時期,當時的民政長官後藤新平擬定了一份《財政二十年計劃》,期盼在二十年內達成台灣殖民地之財政自主。
為達成此計劃,台灣總督府開始著手進行地籍、公債、貨幣與度量衡的統一政策外,亦開始大力推行公賣制度。政府專賣的貨品內容包括樟腦、酒精、菸草、食鹽、菸草、鴉片。透過專賣制,總督府的財政收入開始日漸增加,同時間接免去受專賣制度管理的產業之間惡意競爭行為。此時,總督府亦實行禁止進口政策,使專賣產業能夠提供台灣本島內所需。
清國於甲午戰爭戰敗後,簽訂馬關條約,將臺灣割讓給日本。日本治臺之初,臺灣的財政多仰賴日本本國補助。因此當時的殖民地—臺灣,對殖民母國而言是財政方面的一大負擔。為了證明其治理殖民地的能力並擺脫不斷耗損的財收,力求臺灣能在經濟與財政方面脫離日本本國的援助。第四任台灣總督兒玉源太郎的統治時期,當時的民政長官後藤新平擬定了一份《財政二十年計劃》,期盼在二十年內達成台灣殖民地之財政自主。
為達成此計劃,台灣總督府開始著手進行地籍、公債、貨幣與度量衡的統一政策外,亦開始大力推行公賣制度。政府專賣的貨品內容包括樟腦、酒精、菸草、食鹽、菸草、鴉片。透過專賣制,總督府的財政收入開始日漸增加,同時間接免去受專賣制度管理的產業之間惡意競爭行為。此時,總督府亦實行禁止進口政策,使專賣產業能夠提供台灣本島內所需。
台南出張所歷史沿革
根據財團法人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臺南創意文化園區建築與環境使用需求調查既整體規劃》。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南出張所,依臺灣總督府告示第143號,設立於明治三十四年(西元1901年)12月24日。設立之初並未有辦公廳等房舍,為向臺南廳及臺南郵便局租用。直至明治三十八年(西元1905年)4月1日,正式實行菸草專賣後,乃在臺南市北門町二丁目二番地興建辦公廳。次年,新建廳舍啟用,且增加了菸草製造、保管、販賣等業務,並管理、監察轄區內菸草承包商。
明治四十年(西元1907年)3月,得到鐵道部許可,將原屬鐵道部之用地「臺南市甲七ノ二番」作為臺南出張所做建物用地。大正十一年(西元1922年)7月1日,總督府開始實行酒類專賣,同年10月裁撤「臺南出張所」改設「臺南支局」,管轄區域包含當時之臺南市、新豐郡、曾文郡、新化郡、北門郡。
台南出張所業務內容
臺南出張所主要業務範圍於明治三十八至大正十二年(西元1905至西元1922年),為管理菸草相關事務,可略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明治三十八年至明治四十四年(西元1905年至西元1911年),因菸草專賣方才實行,官方並無立即開始生產菸草,而是將供臺灣人使用的「臺灣刻」菸品製造事務委由外包。明治四十二年(西元1909年)3月,始廢止保管鴉片煙以及藥品試驗事務,出張所成為單純處理煙草事務的官署。第二階段,大正十年至大正十二年(西元1921至西元1922年),因第一次世界大戰間日本經濟呈現繁榮光景,乃設置「專賣局臺南分工場」,開始從事煙草製造。推出後,未受到消費者青睞,於日大正十一年(西元1922年)11月廢止。
根據財團法人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臺南創意文化園區建築與環境使用需求調查既整體規劃》。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南出張所,依臺灣總督府告示第143號,設立於明治三十四年(西元1901年)12月24日。設立之初並未有辦公廳等房舍,為向臺南廳及臺南郵便局租用。直至明治三十八年(西元1905年)4月1日,正式實行菸草專賣後,乃在臺南市北門町二丁目二番地興建辦公廳。次年,新建廳舍啟用,且增加了菸草製造、保管、販賣等業務,並管理、監察轄區內菸草承包商。
明治四十年(西元1907年)3月,得到鐵道部許可,將原屬鐵道部之用地「臺南市甲七ノ二番」作為臺南出張所做建物用地。大正十一年(西元1922年)7月1日,總督府開始實行酒類專賣,同年10月裁撤「臺南出張所」改設「臺南支局」,管轄區域包含當時之臺南市、新豐郡、曾文郡、新化郡、北門郡。
台南出張所業務內容
臺南出張所主要業務範圍於明治三十八至大正十二年(西元1905至西元1922年),為管理菸草相關事務,可略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明治三十八年至明治四十四年(西元1905年至西元1911年),因菸草專賣方才實行,官方並無立即開始生產菸草,而是將供臺灣人使用的「臺灣刻」菸品製造事務委由外包。明治四十二年(西元1909年)3月,始廢止保管鴉片煙以及藥品試驗事務,出張所成為單純處理煙草事務的官署。第二階段,大正十年至大正十二年(西元1921至西元1922年),因第一次世界大戰間日本經濟呈現繁榮光景,乃設置「專賣局臺南分工場」,開始從事煙草製造。推出後,未受到消費者青睞,於日大正十一年(西元1922年)11月廢止。
台南出張所建築特色
臺南出張所本體大門開口向西方,由紅磚建成,是磚造小型廳舍之代表,呈現ㄇ字型。除出張所建築物本體外,另有兩座倉庫,為磚造及RC結構組成,主要用途為貯藏菸酒。本體建物後方有日式庭園建築造景,並有「昌南土」石碑及石獅、石板,門、窗與屋體下方皆有通氣孔。出張所屋頂外側為西式木構寄棟加切妻屋頂的四坡水型式,另有切妻屋頂的中央玄關。內部庭院一側,則為木構迴廊。屋身由基座以上採紅磚砌成,並於頂部逐層挑出線腳。在建築物的左右勾轉處突出之扇形,具有三線條雕繪,與臺北專賣局建構相同。依磚砌外型可分其門之構造分為圓拱門、弧拱門兩類。迴廊與室內地面現均為磨石子。
臺南出張所本體大門開口向西方,由紅磚建成,是磚造小型廳舍之代表,呈現ㄇ字型。除出張所建築物本體外,另有兩座倉庫,為磚造及RC結構組成,主要用途為貯藏菸酒。本體建物後方有日式庭園建築造景,並有「昌南土」石碑及石獅、石板,門、窗與屋體下方皆有通氣孔。出張所屋頂外側為西式木構寄棟加切妻屋頂的四坡水型式,另有切妻屋頂的中央玄關。內部庭院一側,則為木構迴廊。屋身由基座以上採紅磚砌成,並於頂部逐層挑出線腳。在建築物的左右勾轉處突出之扇形,具有三線條雕繪,與臺北專賣局建構相同。依磚砌外型可分其門之構造分為圓拱門、弧拱門兩類。迴廊與室內地面現均為磨石子。
責任文編:林姿廷 美編:林子宇 主編:謝雅淳
責任文編:林姿廷 美編:林子宇 主編:謝雅淳